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以及广西南海珊瑚礁研究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重点实验室”)开放课题管理的相关要求,即日起将对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资助的开放课题项目进行中期考核评估。
项目负责人须填报《广西南海珊瑚礁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》(附件1)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项目负责人填报《广西南海珊瑚礁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》后须用A4纸双面打印(一式两份),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邮寄(提交)到广西南海珊瑚礁研究重点实验室。同时,《广西南海珊瑚礁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》还需连同佐证材料电子版一起发送至重点实验室邮箱rongyonghuang@163.com。
这些材料将作为本次中期考核评估、决定是否拨付后续经费以及决定是否追加额外经费的依据,同时也将作为后续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。
联系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,yh1122银河国际,yh1122银河国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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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黄荣永
电子邮箱:rongyonghuang@163.com
广西南海珊瑚礁研究重点实验室
2021年11月16日